通和家园除湿机采购及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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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和家园除湿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资格后审)项目编号:JSG(H)2018-004项目名称:通和家园除湿机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湖州市民生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8年1月目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授予合同八、其它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招标公告一、招标项目概况本招
2、标项目通和家园除湿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准予备案,项目备案号湖发改审批【2014】133号,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湖州市民生建设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计划建设投资估价约2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JSG(H)2018-004,择优选定承包人。二、工程描述招标范围:通和家园地下室、夹层及机房内除湿机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质保等。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规模:各类型除湿机27台(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供货期限:收到招标人采购订单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至施工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供货
3、地点:通和家园内。质保期:二年(自本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物业之日起计算)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为具有除湿机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具有除湿机生产能力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其他要求: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下载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工程建设-建设-建设招标公告”下
4、载获取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14时00分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二楼258会议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六、注意事项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于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交纳。七:联系方式:代理机构: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州市美欣商务大厦四楼联系人:徐杰联系电话:八、相关下载: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容(规定、要求)11.1工程名称:通和家园除湿机采购及安装项目建设地点:通和家园内
5、投资估价:约20万元招标规模:各类型除湿机27台(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要求质量标准: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23.3要求工期:收到招标人采购订单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至施工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33.2招标范围:通和家园地下室、夹层及机房内除湿机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质保等。42.1资金来源:自筹515.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其中资格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必须分别装订、包装密封)。中标后再提供投标文件书面文本二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6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为具有除湿机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具有除湿机生产能力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其
6、他要求: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13.1投标有效期:60天(日历天)814.1投标保证金数额3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JSG(H)2018-004作为工程名称交纳,或提供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94.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17.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二楼258会议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收件人:浙江宏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18.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6日14时00分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1221.1开标时间:2018年2月6日14时00分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二楼258会议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1331.1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在合同签订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14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第五章15本项目质保期要求2年(自本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物业之日起计算)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1.2建设单位:详见招标公告1.3招标代理单位:详见招标公告1.4工程项目批准文号:详见招标公告2、资
8、金来源2.1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3、招标范围及工期3.1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单位;3.2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3.3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3.4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3.5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工程招标公告。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9
9、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踏勘现场5.1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身承担。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解释7.1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
10、易信息网()?“工程建设-建设-建设招标公告”栏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后以及对招标文件、图纸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月27日前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工程建设-建设-建设招标公告”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的“提问”区进行不记名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7.3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的疑问或要求的澄清,招标人都将于2017年
11、1月30日前作出统一解答或予以澄清,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工程建设-建设-建设招标公告”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的“答疑信息”区进行发布。7.4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即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0万元整。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文档形式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工程建设-建设-建设招标公告”上的相应工程招标公告中以“重要通知”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2、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8.5补充文件须报市招投标管理站备案后方可发布在相关网站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技术文件、商务文件二部分组成,二部分须分开装订和包封。10.2资格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
13、容:10.2.1资格部分:(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除按规定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再单独提供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2)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书除按规定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再单独提供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3)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除按规定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再单独提供一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5)具有除湿机生产能力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以代理商名义投标的需提供本项内容);(6)
14、投标产品明细表,格式详见附表一(须体现出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7)有效的投标产品强制3C认证证书复印件;(8)有效的投标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检测报告上需有CMA标识或CNAS标识);(9)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复印件(投标当月席位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成);(席位证办理流程:)(1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11)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2)投标人若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可不提供上述第(10)、第(11)条资料,但须提供由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本单位有效的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复印件;(13)投
15、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14)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1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至少近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复印件(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均有效)。(注:具体查询须知详见市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在湖州市已注册分公司的外来企业可以去湖州市检察院查询或分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也可以在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其余外来企业只能到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查询)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产品强制3C认证证书”、“投标产品检测报告
16、”不用提供原件核查)。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注: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目开标且投标单位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10.2.2、技术部分:(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2)确保供货的措施与方案(3)安装调试方案;(4)售后服务承诺;(5)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3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
17、)投标报价明细表;(3)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11、投标文件格式11.1投标文件须附有目录,目录内容须与投标文件内容对应。11.2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12、投标报价12.1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为本招标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12.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格、标准附件、备品备件、辅助材料、安全阀、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产品到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及安装地点的现场保管、安装调试、安装验收、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特殊工具、售后服务、培训、质
18、保期到期验收、成品保护、总承包配合服务费的费用及安装所需的水电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的总和,其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2.3本工程的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由招标人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结算与支付应以监理工程师签证、招标人认可的,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为依据,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式进行结算与支付。12.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
19、接受。12.5投标单位对同一投标货物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12.6招标人拒绝接受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12.7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式。12.8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依据,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项目内容、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均不能更改,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2.9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应以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载明的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单位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
20、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4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4、投标保证金14.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1、,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已缴纳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可以凭有效的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无需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4.2.1无有效的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预缴证明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其他账户或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汇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分中心保证金专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账户名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
22、开户银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14.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JSG(H)2018-004】作为工程名称汇出(确保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14.4招标人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应当向中标单位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14.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5、投标文件的份
23、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全套投标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资格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必须分别装订、包装密封
24、。实物样品在开标前单独递交。16.2投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面(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并按其内容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和样品;17.2招标人在接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上的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对拒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7.3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
25、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18.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9、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
26、人。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0.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包封上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20.3根据本须知第13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五、开标21、开标21.1招标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参加开标。投标单位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单独提供其身份
27、证、身份证明书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投标单位如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单独提供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迟到或未带上述证明材料或投标样品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的都将视为自动弃权,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21.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各自的投标文件上签字认可。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当众启封开标,先开资格技术文件,资格审查获得通过后再开商务文件。招标人做好相应的开标记录,投标人做好确认签
28、字;开标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六、评标22、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2.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为原则;22.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3.1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23.1.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的;23.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3.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
29、认不清的;23.1.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3.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23.1.6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或投标文件份数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23.1.7投标文件活页装订的;未加盖连续页码,中间有插页、缺页的;23.1.8请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均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3.2经初步评审后,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中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办法,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23.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
30、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4、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31、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5.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5.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1.3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原投标报价的,以原投标报价为准;低于原投标报价的,以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2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
32、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26.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
33、会直接确定中标单位。26.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6.5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拒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单位确定后
34、,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单位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单位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七、授予合同28、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工程的承包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6.3款所确定的中标单位。29、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0、中标通知书30.1确定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0.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份;30.3中标单位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
35、人与招标人代表签订合同。31、履约保证金31.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目为中标造价的10%。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规定执行,招标单位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1.2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32、合同签订32.1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单位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2招标人如不与中标单位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单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
36、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3中标单位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2.4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2.5如果中标单位未能遵守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的中标单位,或者重新组织招标。八、其他1、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领域的廉政建设,建立高效、廉洁的工程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有效预防腐败
37、问题发生,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本工程需签订廉政合同(详见附件)。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总分包合同,相应的竣工资料并入主体工程竣工资料内。3、请在投标文件正副本封面均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盖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4、本项目按实结算,工程结算审计费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号)所规定收费标准,其核减率超过5%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及核增工程价款的审计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工程款中代扣)。5、其他事项请参照招标答疑。第二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除湿器供货及施工安装合同甲方(全称):湖州市民生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
38、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在供货及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合同双方就通和家园除湿器采购项目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一承包范围:通和家园地下室、夹层及机房内除湿机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质保等。二交货及安装地点:通和家园内三合同价款3.1合同总价:¥元(人民币大写:),单价包干。(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3.2以上合同综合单价包干,综合单价包含完成招标范围内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货物价格、标准附件、备品备件、辅助材料、安全阀、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产品到招标单位指定交货及安装地点的现场保管、安装调试、安装验收、
39、质保期内维修保养、特殊工具、售后服务、培训、质保期到期验收、成品保护、总承包配合服务费的费用及安装所需的水电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的总和),该单价不因合同履约期间材料、人工、机械费用的涨跌而调整,亦不因甲乙双方在招投标工程中计算上的误差而调整。3.3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施工方现场,交货验收后,乙方确保供货无破损。3.4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施工方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3.5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实际需要而调整时,在乙方收到甲方签发的设计变更联系单7日内计算出变更工程量,统一根据原合同综合单价
40、计算变更费用并制作工程量联系单交甲方审核,甲方自接到该工程量联系单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出具审核结果,作为调整合同总价的依据。四付款方式乙方货到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50%,本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书,且乙方向甲方移交所有工程资料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付至合同价的80%,同时甲方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无息),在本项目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退还。五交货方式及时间:5.1供货时间和批次由甲方排出计划,按照甲方要求分批供货并安装完毕,并通过进场验收。5.2每延迟交货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乙方每逾期供货一天,按设备
41、款合价的千分之二支付甲方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除延期违约金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8.5条赔偿违约金。5.3本合同的供货安装周期:收到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至施工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5.4分批进场的时间要求:具体分批进场的时间由甲方进行明确,乙方无条件接受。5.5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a.进场必须包装完整。b.乙方在收到甲方供货通知单后,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进度进场。六质量标准6.1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的国家行业标准,同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系统使用说明书。6.2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工程施工技术及质量达到工程施工图纸及有
42、关规范、技术、文件资料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3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施工安装规范进行施工,工程应达到国家有关施工技术规范和规程标准要求;按期完工,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七维护保养7.1质保期二年(自本项目验收合格,并移交物业之日起计算)。乙方在质保期内对该设备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在质保期内,乙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实施故障排除。乙方未按约定到场维修或到场无力维修的,经乙方维修仍有问题或未尽全力维修责任的,甲方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修理,所需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视为债务,向乙方索还。7.2在质保期内,若故障原因为非因甲方人为损坏或非因
43、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在质保期外且未签订维保合同的,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甲方应按相应价格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7.3.在质保期满后,合同双方可另行签订关于本系统的有偿优惠维护保养合同。八争议与违约8.1乙方指定专人派驻现场,负责设备的安装协调工作,进行现场技术指导、配合设备验收、接洽供货时间、安装等,服务费优惠不计,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管理。8.2各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8.3除非各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8.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
44、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按8.5款违约金赔偿。8.5违约金以合同总价的5计取,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计取;小于违约金的,按违约金计取。8.6履约保证金总额为合同价的10%。当材料质量、供货周期、技术指导、备货供应及售后服务某项达不到要求时,则没收履约保证金。九其他9.1乙方应及时与现场进行沟通确保余料的供应,如因乙方余料供应不及时问题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9.2乙方应在供货完成后为该项目准备足够量的备货,甲方需要时按合同价购买,甲方不承诺全数购买,乙方不得为此提供任何费用索赔。如乙方以任何理由拒绝提
45、供,甲方可扣罚乙方履约保证金。9.3合同双方签订认可的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9.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9.5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同意见,合同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署地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请裁决。9.6本合同一式8份,合同甲方执6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地址:施工单位: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
46、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
47、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总责。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
48、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二)不准以任何理由
49、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
50、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上述有关条款行为和其他有关法规的,作为其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形成相关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成为其能否准入建设市场的基本依据。第五条本廉政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并送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备案一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
51、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第三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一、产品标准与规范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与规范要求。二、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设备名称规格要求(此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的最低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参数如不满足此要求的,将按无效标处理)数量除湿机单台除湿机要求:除湿量:不低于480L/D电源:220V、50Hz额度功率:8000W具备自动除霜功能14台除湿机单台除湿机要求:除湿量:不低于138L/D电源:220V、50Hz额度功率:2000W具备自动除霜功能13台配线6平方1000米KBG管DN米空气开关C326个三、招标内容范围与有关
52、要求1、交货进度要求:收到招标人采购订单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至施工现场并安装调试完成。2、总体要求:2.1制造检验和试验(1)根据合同条款要求,所有检验和试验等费用都被认为包括在合同总价中。(2)在生产制造期间,甲方有权在认为合适的时间到乙方制造地,进行质量检验和试验,若一些零部件需在其他地方生产,乙方应为甲方办理手续进入现场。在制造监制期间,制造商有责任提供有关设备的各种数据,设备结构图和部件图的详细中文资料,但甲方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甲方的最终验收。(3)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及总体工程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乙方须提供由甲方工程师认可的一整套检验标
53、准和计划。所有检验应严格地按照认可的方式进行。在检验结束后,乙方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式三份检验、试验报告给甲方。(4)当设备试验时,乙方应至少在试验前14天以正式的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何种试验将在何时何地进行。经甲方认可后,若甲方不能在指定的时间赶赴现场,乙方将进行试验并被视为甲方在场进行,同时他须及时将试验报告副本送达甲方。若甲方需要,乙方应解释所有的试验事项,直至甲方满意。若设备在试验中未通过,二次试验(包括各项费用)仍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对设备试验结果满意,他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2.2设备的防护、包装及运输(1)设备的防护及油漆设备内、外表面应洁净。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防护措施供甲方认可,并对此工作负责。油漆表面应光洁,无折皱和剥落等。(2)所有设备应合理、有效地包装,以使其有效防止各种损坏,如受潮、受热、剥落、腐蚀、变形等。(3)不油漆且易磨蚀的零部件应涂上高熔点或防酸或其它保护功能的油脂以得到保护,并妥善包装后固定。设备所有开口处应封闭保护起来,以防止在运输及搬运过程中异物进入。(4)随机卖的零部件、备品备件等散件就用木箱包装。这些箱盒应适合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5)设备的包装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