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式除湿机的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除湿机又称为抽湿机,通常通过风扇将潮湿空气抽入机内,通过热交换器,使空气中的水份冷凝成水珠,变成干燥的空气排出机外,如此循环来使室内湿度降低。除湿机一般包括由压缩机、热交换器、风扇、控制面板水箱及机壳,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除湿机的控制面板大多设置在机壳侧面,但这样的设计不利于用户控制操作,用户体验感较差,市场上也有小部分除湿机的控制面板设置在机壳的顶部,但进风口和出风口需设置在机壳的侧面,除湿后的空气从机壳侧面吹出,实际用户感受到的除湿效果较差,不利于用户的体验。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使用方便、可靠性高的移动式除湿机。
为解决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移动式除湿机,包括机壳本体,还包括显示控制板,机壳本体顶部设有开口,所述开口卡设有出风盖体,出风盖体设有内环圈、外环圈和底板,所述底板开设有出风口,显示控制板装设于内环圈内,内环圈和外环圈之间一体成型有若干个加固肋条,所述加固肋条一端与内环圈连接、所述加固肋条另一端与外环圈连接。
进一步地,若干个所述加固肋条呈向上倾斜设置。
进一步地,机壳本体设有对合设置的第一壳体和第二壳体,第二壳体两侧分别向内凹设有用作把手的凹腔,所述凹腔内设有螺丝安装孔。
进一步地,第二壳体开设有进风口,所述进风口卡设有进风盖体,进风盖体一侧延伸有用作把手的弧形部,所述进风口设有与所述弧形部位置对应的弧形口,所述弧形部置于所述弧形口内。
进一步地,还包括水箱,第二壳体凹设有用于容置水箱的收容腔,水箱可拆卸地卡设在收容腔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显示控制板安装在机壳本体的上方,便于用户操作使用,用户体验感高,组装时,显示控制板置于内环圈内,出风盖体卡扣于机壳本体的开口内,无需采用螺丝固定安装,组装更为简单,同时加固肋条在内环圈和外环圈之间呈放射性状设置,外观美观度更强,能够防止异物进入机壳本体内,使用更为安全可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后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1.机壳本体、11.开口、12.出风盖体、121.内环圈、122.外环圈、123.底板、124.出风口、125.加固肋条、13.第一壳体、14.第二壳体、141.凹腔、142.螺丝安装孔、143.进风口、144.进风盖体、145.弧形部、146.弧形口、2.显示控制板、3.水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参考图1至图3,一种移动式除湿机,包括机壳本体1,还包括显示控制板2,机壳本体1顶部设有开口11,所述开口11卡设有出风盖体12,出风盖体12设有内环圈121、外环圈122和底板123,所述底板123开设有出风口124,显示控制板2装设于内环圈121内,内环圈121和外环圈122之间一体成型有若干个加固肋条125,所述加固肋条125一端与内环圈121连接、所述加固肋条125另一端与外环圈122连接,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显示控制板2安装在机壳本体1的上方,便于用户操作使用,用户体验感高,组装时,显示控制板2置于内环圈121内,出风盖体12卡扣于机壳本体1的开口11内,无需采用螺丝固定安装,组装更为简单,同时加固肋条125在内环圈121和外环圈122之间呈放射性状设置,外观美观度更强,能够防止异物进入机壳本体1内,使用更为安全可靠。
图1和图2示出,本实施例的机壳本体1设有对合设置的第一壳体13和第二壳体14,第二壳体14两侧分别向内凹设有用作把手的凹腔141,所述凹腔141内设有螺丝安装孔142,如此,本实施例无需再另外设置把手,整体结构更为紧凑,第一壳体13和第二壳体14通过螺丝对合固定,螺丝安装孔142设在所述凹腔141内,设计更为合理,有利于保持机壳本体1整体美观度。
参照图2,本实施例的第二壳体14开设有进风口143,所述进风口143卡设有进风盖体144,进风盖体144一侧延伸有用作把手的弧形部145,所述进风口143设有与所述弧形部145位置对应的弧形口146,所述弧形部145置于所述弧形口146内,如此,在拆装时,通过所述弧形部145向外拉出,便于进风盖体144与第二壳体14分离,使用方便。
图1和图2示出,本实施例还包括水箱3,第二壳体14凹设有用于容置水箱3的收容腔,水箱3可拆卸地卡设在收容腔内。使用方便。
在其他优选的实施例中,若干个所述加固肋条125呈向上倾斜设置,实际使用过程中,由于加固肋条125倾斜向上设置,具有一定斜度,加固肋条125的侧壁能够阻挡一定量的灰尘,避免灰尘直接掉入机壳本体1内。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