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载空调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通过利用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对车内的湿度进行应用控制,但是现有的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相对于用户的体验度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的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相对于用户的体验度较低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一种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包括湿度采集模块、主控模块、无线通信模块、终端和除湿模块,所述湿度采集模块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所述湿度采集模块用于对车内的空气湿度进行采集;
所述主控模块用于对采集的车内湿度进行分析处理,并将车内湿度与预设湿度阀值进行比较,得出判断结果;
所述无线通信模块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将判断结果传输至所述终端;
所述终端与所述无线通信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将判断结果传输至用户,供用户查看后控制所述除湿模块的启闭;
所述除湿模块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对车内的空气起到除湿作用。
其中,所述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还包括数目采集模块,所述数目采集模块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对车内人数进行统计;
所述数目采集模块包括红外传感单元,所述红外传感单元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用于感应车内人发出的热量,判断车内的乘车人的数量。
其中,所述数目采集模块还包括语音辨别单元,所述语音辨别单元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用于根据车内人发出的声音的音色不同,判断出车内的乘车人的数量。
其中,所述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还包括时间控制模块,所述时间控制模块包括时间设定单元,所述时间设定单元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对所述除湿模块的启闭时间进行设定。
其中,所述时间控制模块还包括车门感应单元,所述车门感应单元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判断车门的锁闭情况。
其中,所述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还包括显示模块,所述显示模块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对所述湿度采集模块采集到的车内湿度值进行显示。
其中,所述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还包括语音控制模块,所述语音控制模块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对用户的语音信息进行转译,并在转译后发送至所述主控模块,所述主控模块对转译后的语音信息进行分析。
其中,所述语音控制模块包括语音识别单元、资料管理单元和模数转换单元,所述语音识别单元与所述资料管理单元和所述模数转换单元电性连接,所述语音识别单元用于录入语音信息,并将录入的语音信息发送至所述资料管理单元;
所述资料管理单元用于存储录入的语音信息,并对语音信息进行识别,并将识别后的语音信息发送至所述模数转换单元;
所述模数转换单元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对接收到的语音信息进行模数转换。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通过所述湿度采集模块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所述湿度采集模块用于对车内的空气湿度进行采集;所述主控模块用于对采集的车内湿度进行分析处理,并将车内湿度与预设湿度阀值进行比较,得出判断结果;所述无线通信模块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将判断结果传输至所述终端;所述终端与所述无线通信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将判断结果传输至用户,供用户查看后控制所述除湿模块的启闭;所述除湿模块与所述主控模块电性连接,用于对车内的空气起到除湿作用。其中所述湿度采集单元能够将实时采集到的车内的湿度值传输至所述主控模块,经过所述主控模块分析处理后,判断湿度值是否超过预设湿度阀值,并将结果通过所述无线通信模块反馈到所述终端,当用户需要开车时,可提前利用所述终端查看车内湿度值是否在预设湿度阀值之内,如果超过,用户可利用所述终端向所述主控模块发送启动所述除湿模块的命令,然后所述除湿模块启动,进而对车内进行除湿,反之如果未超过,那么所述除湿模块不会启动,通过在用户上车之前可提前对车内进行除湿,提高用户的体验度,获得所述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提升了用户的体验度的效果。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的原理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数目采集模块的模块结构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时间控制模块的模块结构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语音控制模块的模块结构图。
100-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10-湿度采集模块、20-主控模块、30-无线通信模块、40-终端、50-除湿模块、60-数目采集模块、61-红外传感单元、62-语音辨别单元、70-时间控制模块、71-时间设定单元、72-车门感应单元、80-显示模块、90-语音控制模块、91-语音识别单元、92-资料管理单元、93-模数转换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车载空调除湿应用系统100,所述主控模块20分别与所述湿度采集模块10、所述无线通信模块30、所述终端40、所述除湿模块50、所述数目采集模块60、所述时间控制模块70、所述显示模块80和所述语音控制模块90电性连接,所述主控模块20为at90can32单片机,所述湿度采集模块10为湿度传感器、所述主控模块20与所述无线通信模块30之间通过所述can总线连接,所述终端40为可穿戴电子手表、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中的一种,所述显示模块80为显示器,所述数目采集模块60包括所述红外传感单元61和所述语音辨别单元62,所述红外传感单元61为红外线传感器,所述时间控制模块70包括所述时间设定单元71和所述车门感应单元72,所述时间设定单元71为时钟计时器,所述语音控制模块90包括所述语音识别单元91、所述资料管理单元92和所述模数转换单元93,所述模数转换单元93为模数转换器。
首先通过所述湿度采集模块10对车内的空气湿度值进行采集,并将采集的空气湿度值传输至所述主控模块20,所述主控模块20接收到采集的空气湿度值后,将采集的空气湿度值与数据库中的预设湿度阀值进行比较,判断空气湿度值是否超过预设湿度阀值,并将结果通过can总线传输至所述无线通信模块30,所述无线通信模块30反馈到所述终端40,当用户需要开车时,可提前利用所述终端40查看车内湿度值是否在预设湿度阀值之内,如果超过,用户可利用所述终端40向所述主控模块20发送启动所述除湿模块50的命令,然后所述除湿模块50启动,进而对车内进行除湿,反之如果未超过,那么用户就不会将所述除湿模块50启动,通过在用户上车之前,可提前对车内的空气进行除湿,使得用户坐上车后,感觉到车门环境更加舒适,空气质量更好,以此提升用户的体验度。
在用户上车之后,由于将所述红外传感单元61设置在每个车位的坐垫下方,所述语音辨别单元62设置在汽车的扶手箱处,每个所述红外传感单元61通过对各自坐垫上方的热量进行感应,能够用于检测对应的座位上是否有人,如果该座位上热量剧增,说明此座位有人存在,以此判断车内乘车人的数量,并将车内乘车人数量信息传输至所述主控模块20,此外在所述红外传感单元61检测时,所述声音辨别单元可通过车内乘车人发出的声音的音色不同,判断出车内的乘车人的数量,并将数量信息发送至所述主控模块20,所述主控模块20对所述红外传感单元61检测到的人数和所述声音辨别单元检测到的人数进行核对,以此确定车内乘车人数量,并根据乘车人数量信息控制所述除湿模块50加大除湿力度或者减小除湿力度,通过智能化的设置,以此提高用户的体验度。
同时用户在车上可通过所述显示单元查看当前车内的湿度情况,当用户认为车内湿度不适合时,用户可对所述语音控制模块90发出如降低车内湿度或者加大车内湿度等命令的语音信息,所述语音识别单元91录入语音信息,并将录入的语音信息发送至所述资料管理单元92,存储录入的语音信息,并对语音信息进行识别,并将识别后的语音信息发送至所述模数转换单元93,所述模数转换模块对接收到的语音信息进行模数转换,并将转换后的语音信息发送至所述主控模块20,所述主控模块20分析处理,继而控制所述除湿模块50加大功率或者降低功率,以此控制所述车内湿度值的加大或减小,进而提升用户的体验度。
另外在用户到达目的地下车后,将车门锁定后,所述车门感应单元72动作,根据所述车门感应单元72判断车门是否被锁定,如果判断为车门锁定后,将锁定信息传输至所述主控模块20,所述主控模块20接收到信息后做出分析处理,并控制所述时间设定单元71动作,由于所述时间设定单元71设置有用户下车后内所述除湿模块50会在预设时间内关闭,因此在用户车门锁定后,除湿模块50会在自动在预设时间内关闭,以防用户忘记关闭所述除湿模块50,使得所述除湿模块50一直使用车辆电瓶运行,时间长后,容易引起电瓶亏电,进而防止降低用户的体验度。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之权利范围,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流程,并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于实用新型所涵盖的范围。